靖常发〔2017〕12号
关于王立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靖安县人民法院:
经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靖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任命:
王立平同志任县法院副院长;
胡盛烽同志任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黄环同志任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吴鹏辉同志任县法院审判员。
免去
舒惠明同志的县法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靖安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