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常发〔2017〕11号
关于漆建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靖安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经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靖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任命:
漆建平同志任靖安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海燕同志任靖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毅同志任靖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邹竹青同志的靖安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曾招菊同志的靖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漆建平同志的靖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靖安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8月31日
靖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 |